入排选标准
一项多中心、随机、双盲、安慰剂对照性 III 期研究比较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(JS001)
联合注射用紫杉醇(白蛋白结合型)与安慰剂联合注射用紫杉醇(白蛋白结合型)治疗首诊
IV 期或复发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
主要入选标准:
1、女性,年龄≥18 岁。
2、经组织学检查证实 TNBC,即 HER2、ER、PR 均为阴性。具体标准如下:
? HER2 阴性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:IHC 0;IHC 1+;IHC 2+应进一步应用原位杂交
(ISH)的方法确定 HER2 阴性,也可选取不同的组织块重新检测;
? ER 阴性需满足:整张切片中<1%的肿瘤细胞核表达 ER;
? PR 阴性需满足:整张切片中<1%的肿瘤细胞核表达 PR;
注:对于 ER/PR 表达≥1%~<10%的患者,如研究者认为该患者无法从内分泌治疗中获
益,更适合依据三阴性乳腺癌的治疗原则进行治疗,经与申办方沟通,经申办方医学监查员
批准后,可考虑入组。
3、存在至少一处根据 RECIST v1.1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。
4、适合接受紫杉烷单药治疗。
5、首诊 IV 期(分期依据 AJCC 第 8 版)或复发/转移性、且不适合手术治疗的 TNBC 患
者,包括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疾病的全身性治疗,或既往针对复发/转移性疾病一线化疗
(包括含铂类、卡培他滨、吉西他滨、长春瑞滨、依托泊苷、多柔比星脂质体的单药或联合
化疗)失败的患者;允许既往新辅助和/或辅助阶段使用过紫杉类药物等其他抗肿瘤治疗,
但须满足新辅助治疗未进展,紫杉类(新)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/转移间隔≥12 个
月,卡培他滨等(新)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/转移间隔≥6 个月。
6、能够提供肿瘤组织块和/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,新获得的活检组织优先于存档组织;
7、允许既往针对转移部位的局部放疗,对于放疗结束的时间无限定,但要求患者在随
机前已从放疗的影响中恢复。
主要排除标准:
1、手术和/或放疗不能有效治疗的脊髓压迫,或者无证据表明既往诊断和治疗的脊髓压
迫在随机分组前疾病已经稳定至少 4 周。
2、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脑转移不能参加。既往接受过脑转移局部治疗,且已稳定≥1 个
月,随机化前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(>10mg/d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)>4 周的患者可以参加
研究。
3、存在任何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者不能参加。
4、一线治疗中使用过紫杉类化疗药物的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