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提出正常人(公众)除本底辐射外,全身允许一年接触职业照射有效剂量限制为1000微西弗(1mSv),医院职业照射除了核医学科以外,影像科(包括X线拍片、CT等),放疗科等均有。但都在安全许可使用范围内。核医学就是核技术的和平利用领域之一。与核武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,核医学的辐射值对公众及医务人员具有绝对的安全性。
国际原子能机构(IAEA)其指导文件对诊断性使用核素安全性的公告如下:病人的辐射防护(RPOP)部分中核医学部分指导文件第2款:
After a diagnostic nuclear medicine procedure,
you will be slightly radioactive,
but in general you will not be considered any hazard to carers or hospital staff。网址(https://rpop.iaea.org/RPOP/RPoP/Content/InformationFor/Patients/patient-information-nuclear-medicine/index.htm)这条中明确指出核医学诊断病人对周围的人群及医务人员无害。

我院核医学科的诊断检查用放射性核素中90%以上是99mTc,属低能γ射线,对人体几乎不造成生物效应。而且使用的放射性核素量非常少,放射性核素活度上是以mCi计算,质量上是微克,甚至是皮克级的量。我国卫生部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0-1996中第10条第4款中有“仅为诊断目的使用放射性核素的受检者,进行手术时不需特殊防护措施?!钡乃得?,表明核医学检查的辐射对公众及医务人员是微乎其微的,是绝对安全的。
我院显像部分受检者以99mTc为显像剂的检查为主,按照<<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控规范>>(GB16361-2012)标准执行,99mTc对于公众吸收的有效剂量达1mSv的防护标准为5600MBq(151.35mCi),原件(第35页),截图如下:


对我院大部分SPECT/CT检查的患者来说,检查项目的99mTc标准用量在15mCi左右,是国家最高防护标准要求的十分之一以下,所以受检者是非常安全的,未达到防护剂量约束值;核医学检查对病人而言是绝对安全的。医务人员及公众与核医学检查后的患者接触也是绝对安全的!
当然对于科室内部,在使用放射性核素时,包装总量很大,是有可能达到防护的约束值,科室内部要强调高活性区的辐射防护。但对公众而言,核医学的检查非常安全!应该抛开对核辐射的陈见,多了解核医学,让核技术更好的服务于人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