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“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”及重庆市“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十条措施”要求,严格履行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”“三管三必须”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从8月1日起设立每周由院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督导接访日制度。
每周星期二上午医院为安全督导接访日。由1名院领导带队,行政牵头科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,带队院领导重点检查督导所分管部门以及医院安全生产重点部门、重要场所的疫情防控、医疗安全、安全生产、信访稳定、保密安全等工作,围绕“六查”(查思想、查履职、查管理、查现场、查隐患、查整改)分析研判安全形势,以查促改,立查立改,接待群众来访。要求各级干部要熟悉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,督促部门、班组“知风险、名职责、会操作、能应急”,督导情况在院党委会上通报。
医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以及分管院长分组带队落实督导日工作制度,在防治上抓实抓细,在严查上下功夫,对检查出的隐患,建立隐患台账,紧盯问题不放松,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,多措并举推动人民至上,生命至上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,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